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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律师当朋友,才是法治文明

2016-10-25 心怀未来的 法律先生


律师从来都是社会进步的一股重要力量。一个国家律师的地位,就像江边的堤坝,高与低就代表着法治的衰与兴。低到一定程度,漫天的洪水将淹没一切。

 


本文图片均为法律先生原创


给律师更高的地位,并不是给了他们以威胁稳定的权力,不过是为了鼓励他们自觉的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。这一点,当“2016欧洲-中国律师高峰论坛”中国代表团走进巴黎高等法院时,感觉更为直观、强烈。



法律科技代表人物:龙雄彪、张世友、王刚


带领我们去参观巴黎高等法院的是孙为民律师和他的合伙人Isabelle女士,孙为民律师是巴黎律师公会里唯一的华人律师。



孙为民律师在向大家讲解


巴黎高等法院,即巴黎上诉法院,曾经的司法宫,典雅、美丽的法院里面,还有一个教堂已经单独成为巴黎的著名景点。但就是如此美丽、典雅的一个法院,里面却有将近1/3的地方是为律师或律师公会准备的——有律师专用的办公室、休息室、更衣间、图书馆,律师可以自由出入法院,并使用这些考究的房间。



宋桂明律师和法国律师在一起


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仅仅是尊重律师,还进一步把律师视为法院的一部分,与法院结为一体,而不是一种外来的处于对立的物种。


法院需要律师的协助和参与,才能完成一个高效的公正的审判,判决书才能做到最大限度的公正。



吉林晟轩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孙为民律师


其实,一个公正的审判并非由法官一个人完成,律师也并非法官的敌人。这种意识已经深刻的印在到整个法国人民的心中,而且实际上,律师作为一种有力的社会力量,也为社会的稳定、改进作出了很大的贡献。


想来令人遗憾,我们的律师却长期被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察视为一个不友好的存在,并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来管制,来约束,来监督,来各种防范。



漂亮的法院大厅


一个国家要实现真正的法治和政治文明,没有律师的参与,是无法实现的。管制、约束、监督、防范就是把律师排斥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改善的工作之外,这样一批高度职业化的法律人被排斥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之外,这怎么看都像一个笑话



法院门前的钟,上面拉丁文的意思为:

在时间面前,人人平等,法律也如此


何况,我们本就无意成为任何人或机构的敌人,相反,我们渴望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有秩序、稳定、和谐、公正的社会,并乐意为此贡献我们的绵薄之力。



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成安博士


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,罗马也不是一个组织建成的。对立中产生不了法治,把律师降格管理也无法产生法治。要有志一同,亲如朋友,携手一致,才会有真正的法治。



中国律师在巴黎最高法院门口


我们希望:

我们能有机会为中国的法治做得更多!

我们出走世界,只为找回应有的荣光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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